北大青鸟APTECH计算机教育襄樊华腾校区
学 员 就 业 规 定
为了维护中心的品牌形象,完善中心就业部就业规范,同时为了维护中心的教学秩序、保证学员的顺利就业,现将学员就业推荐做如下规定:
1、只有完成ACCP Y2学习的学员方可参加就业推荐。
2、就业推荐前须缴清各阶段的全部学费,否则不予推荐。
3、在ACCP Y2学习期间的出勤率不低于90%。
4、学员必须参加中心组织的结业考试并取得认证。当月考试未能通过的,应参加补考,直到获证后方可安排推荐。
5、ACCP学员须完成各阶段(二期及二年)的毕业设计、参加中心组织的项目实践。
学员毕业时应向就业部提交设计成果。未完成毕业设计的学员,暂不推荐,直到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,方可安排就业推荐活动。
6、学员必须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就业辅导课程,COT课缺课1/3以上者不予推荐。
7、赴各就业出口的批次及名单由学员模拟面试结果确定。模拟面试通过率为80%,没有通过或未参加面试自行外出的学员,外地就业服务中心一律不接待。
8、模拟面试未能通过的学员,由就业部将反馈信息提交给学术经理,学术经理安排教员对学员按技术方向进行技术强化培训,就业专员组织面试指导,学员再次参加面试、通过才可享受异地推荐。
9、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学员,就业部一律不再另行安排,视为自动放弃。
10、学员自愿参加中心合作单位的面试,若面试合格后被企业录用,但拒绝入职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中心不再负责推荐。
11、此规定适用于ACCP3.0、4.0班级。并希望中心各部门及学员严格遵守,如有违反此规定,按中心制度考核。
以上流程自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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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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